问题 | 对什么人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通常用以特定的人群:
首先,对于那些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可能与主刑并用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 其次,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 再者,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以避免其在社会中造成潜在的威胁; 最后,如果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也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以便于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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