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毒重犯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涉毒重罪犯在申请取保候审方面面临较大难度。
能否顺利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关键在于考察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是否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以及被告人或嫌疑人自身的具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鉴于毒品犯罪具有极高的危害性与极高的再犯风险,因此,将其视为取保候审的合适候选对象并不妥当。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1)所犯罪行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范围内犯罪,但实行取保候审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情况的出现; (3)因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若实行取保候审则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人; (4)判决到期前案件尚未审理完毕,而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方式进行妥善处理之人。 但是,毒品重罪犯身上往往无法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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