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等于监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监外执行制度。
取保候审主要是指在刑法诉讼过程之中,涉案人员在没有遭到逮捕或者逮捕之后需要进行强制措施的调整之时,为了防止其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司法机关会勒令涉案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而监外执行则是指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原本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服刑,但是因为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使得他们无法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会暂时采用一种变通的执行方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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