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通过检察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的实施与否需根据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进行判断。
具体来说,在侦查环节,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归属于公安机关; 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则由检察机构行使此项权力; 当案子进入审理阶段时,法院将成为最终决策者。 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无条件地允许参与者离开拘留场所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而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够积极配合调查,防止他们逃避刑事追究,以确保司法程序顺利展开。 这种措施通常被称为取保候审,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主体会针对那些尚未受到逮捕或已被捕但需要更改拘禁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这一措施。 旨在防止他们逃离调查、抗拒起诉和审判,责令他们寻找担保人或者交付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并出具相关保证书,承诺随叫随到,不再继续羁押或者短期内解除对他们的羁押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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