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委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事项,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相关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属于一项刑事强制措施,有关解除流程需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 若被取保候审者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处理相关解除手续,则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然而,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所出具的合法且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以此来证明其代理权限。 具体而言,《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 如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届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同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知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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