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等警察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的执行一般由负责刑事调查与起诉的公安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或是作出最后判决的人民法院负责实施。
作为一项刑事法律约束力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场合主要涵盖在整个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之中。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均有权力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然而,在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案件性质、审理阶段以及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等因素的影响,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及相关手续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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