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行拘留期间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先行拘留期间,的确存在着获取保释执照等候审判的可能性。
然而,要求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批准。 保释执照,即“取保候审”,是一项常见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这三大司法机关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已经被逮捕但是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告进行实施。 此举的目的在于防止被告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因此通常会要求被告提供保证人才可以获得批准,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要出具相应的保证书,承诺随时待命,确保不会发生逃避审判的行为。 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保释执照并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的被告;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被告,只要采取保释执照并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的,都可以申请保释执照。 此外,如果被告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要采取保释执照等待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