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还要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得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后,依然存在着被法庭传讯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仅是针对特定犯罪嫌疑人行之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它不等同于案件本身已经停止运作或是涉案当事人没有任何过错责任。 在此期间,公权力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案件实体情况,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并依据法定程序推进审查和提起诉讼等事项。 若犯罪事实显而易见且依据确凿可靠的证据,案件已经达到了可予起诉的资格尺度,则将被转交至各级法院进行相应的审判流程,此时便少不了必要的法庭审理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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