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取保候审怎么申请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孕产妇欲申请取保候审,首先需向执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之原因及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之条款等。
在此基础上,执法机构将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包括罪行严重程度、表现情节、对社会稳定之影响以及孕产妇健康状况等多重因素展开全面评估与考虑。 倘若执法机构认定孕产妇具备取保候审之资质,便会依法作出取保候审之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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