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批捕多久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经批准逮捕后,公安部门应当在接收到通知后即时地将犯罪嫌疑人员释放。
若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并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则应在释放犯罪嫌疑人员的同时依法进行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 通常情况下,此程序应尽快执行以避免过长的滞留期,然而,实际的周转时间可能会受到案件错综复杂性以及相关手续办理效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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