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解除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取保候审的撤销或终止主要依赖于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在执行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措施的整个过程中,都无法中断对相关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其次,针对那些经审查后发现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最后,当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达到法定的上限时。一旦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应立即撤销或终止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措施,同时也需要及时地将这一决定通知到被采取此类措施的人员及其所在的相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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