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职位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人滥用职务之便,向他人举债却未能依约偿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款人有义务依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
若借款期限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晰,借款人可随时履行还款义务; 而贷款方则有权催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偿还。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实践操作过程中,贷款方可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沟通,要求其严格遵守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如借款人仍拒不还款,贷款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贷款方亦可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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