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介绍卖淫案件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容留他人介绍卖淫的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则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具体而言,倘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又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亦或是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且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均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依据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应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这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提供保证人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逃避法律责任。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申请取保候审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相关证据及资料,详细阐述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理由。办案机关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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