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可以取保候审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准予采取取保候审的前提是需要考虑到可能判处的刑期,涉嫌犯罪者或者被告人自身的健康状况,以及其是否处在孕期或是哺乳期内,同时也需顾及羁押期限等多方面的因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同一年度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上限次数,而是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是否适宜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因此,在同一年度内能够获得批准的取保候审次数并不存在法定的限制,而应由负责处理案件的司法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实际需求来做出最终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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