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侦查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被誉为我国法律体系基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在整个刑事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而言,只要符合下列任何一种特定情况,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再者,倘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满足上述任意一种情形,那么在刑事侦查期间,他们就完全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合法权益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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