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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去哪里办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批准与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三方。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特定情况下符合此条款所描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以上机关有权依法做出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而关于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具体流程和规范,均应遵循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司法机关所制定的详细规定。在此前提下,为了在拘留期间获得取保候审,当事人必须向负责处理该案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及个人信息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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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5: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