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取保候审必备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符合以下情形者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将其并处执行独立适用附加刑之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2)倘若可能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事处罚,然在取保候审之下并无任何重大社会危害可预见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3)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我调理等原因导致取保候审不至产生社会危害性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4)自羁押期满之日起,案情尚未了结,需通过取保候审方式继续调查之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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