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事情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行使范围主要涵盖那些涉嫌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惩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次,若这些人涉嫌的罪行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且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并不会给社区带来实质性危害的话,同样也可适用取保候审。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并且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因此,即便所涉案情重大,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只要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仍须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据个案实际情况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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