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没下文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相关司法机构并未停止侦查案件、提起公诉以及审判案件等工作流程,然而在期限届满之时,未按规定解除该项措施,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应当及时终止此种措施,并且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当事人及其关联单位。倘若相应机关未能履行上述职责,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有权向执法机关咨询详情,要求得到合理的解释或解决方案;若问题未能得到满意处理,可寻求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反映,请求其进行监督及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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