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作案都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第六十七条相关法律条款所示,进行取保候审的适用状况大体涵盖了以下数种:首先是可能会面临管制,拘留处罚或是独立运用附加刑罚等情形;其次是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的前提下,经过仔细评估后发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起潜在的社会危害。因此,对于涉嫌参与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言,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必须视特定情况而定。举例来说,若团伙作案成员满足前述针对取保候审提出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判处的刑期相对较短,或者实施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明显的风险等,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然而,倘若团伙作案成员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他们的行为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危害,那么他们很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至于最后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则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综合判断与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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