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过缓刑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具备取保候审资格的人群主要涵盖以下两种情形:其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即将面临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风险;其二,很有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经过慎重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威胁与危害。缓刑则作为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种特定形式,一般用于那些被判定为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他们将被依法给予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尽管如此,若某人已毫无疑问地接受了缓刑的处罚,这并不能说明他就不再具有取保候审的资格。倘若此人在缓刑期间又被指控犯下新的罪行,或者在缓刑期内违反了相关的缓刑规定,他便有可能会被重新逮捕,并在必要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这一切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要求。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最终还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包括新指控罪行的严重程度、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某位人士因为新罪行而遭到逮捕,他可能需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所有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与危害等等,才能够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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