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了轻伤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具有以下几种情形者,例如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留此类较轻刑法,或者可能会被判服有期徒刑之上的重刑,但若以取保候审方式进行监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又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以取保候审方式进行监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再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且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可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您所描述的案例中,倘若您遭受他人殴打,造成轻伤,同时满足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例如您的伤势可能会影响到您的行动能力,使您无法自理,或者您的伤势可能会影响到您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那么您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批准,还需依据实际情况由司法机构作出判断,这其中涉及到您的伤势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等等诸多因素。若您有意申请取保候审,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直接向司法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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