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自己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申请书乃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确保自身不再遭受持续拘留所提出的书面申请文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措施适用于以下几种特定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之上刑罚但同时又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状况等等。取保候审由该国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定职责所在。然而,在这部法律条款中并未对取保候审申请书是否能够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自起草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取保候审申请书往往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或代理人代为撰写,随后再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笔签署确认。当然,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与写作技巧,从理论层面来看,他们亦有可能自行撰写申请书。然而,鉴于法律文书的撰写需具备严谨的法律知识及高超的语言表达能力,因此,我们通常会建议由专业律师来完成此项工作,以确保申请书的内容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述精准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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