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伤案件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要求,被列为取保候审对象的情况应包含两种常见的境况:其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其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确保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最后,对于已经被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在涉及重伤案件的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举措并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风险,那么依据现行法律,他们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