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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肾癌能取保候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若肾癌患者被确诊罹患严重疾病并已导致其日常生活无法自理,同时在裁量其是否适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确信其行为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则该患者有可能满足该法律条款中所述的第三种情形,进而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仍须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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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3: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