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案件需要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以下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1.经审理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可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人;2.在审判阶段,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但若为其提供取保候审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人;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地,如果为她们提供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在上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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