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扣押什么证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实施取保候审并不需要扣押任何证件,除非存在某些特定状况需要进行此项操作。具体而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必须具备以下几种条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单独使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犯和被告;亦或是可能遭到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审判,同时在实行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等。而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方面,则是由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在实践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公安机关将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扣押相关证件,例如护照、驾驶证等等,以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逃避法律责任。若确实需要扣押证件,公安机关通常会开具扣押清单,并且在解除取保候审之时将其归还给当事人。因此,从本质上讲,取保候审本身与扣押证件并无直接关联,然而,根据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可能会出于保障取保候审顺利执行的考虑,选择扣押必要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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