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羁押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司法程序中被判处拘留或逮捕并面临收取保证金保守等候审判措施的风险时,符合相关规定者是可以获得担保等待审判的。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章制度表明,对于具备下列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批准其在保释等候审判下进行: 首先,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 其次,预计会被判以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但实施保释等待审判将不会造成过多社会危害性; 此外,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在孕育或哺育自身新生子女,此类情况也同样适用于保释期待证审的情况; 最后,若已将犯罪行为人羁押至法庭审理期结束,但其案件仍未得到解决,那么在此情况下也可申请保释等候审判。 然而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则由公安机关来负责施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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