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了还要被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处于妊娠期中的女性而言,除非具有极其特殊的情形,如涉及到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或国家重大利益等领域,否则一般情况下均不应将她们投入刑事拘留,尤其应在孕期的早期阶段和晚期阶段,以确保保护其生命权及其孕育胎儿的人身健康权益不受任何不必要的伤害及影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并非完全豁免其刑事责任,而仅仅是可能会采取诸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性措施来替代传统的羁押方式。关于此方面的详细规定,可参见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对于怀孕期间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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