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如何监视居住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其间的监控居住措施时,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方式加以实施:1.被采取取保候审之人需严格遵循公安机关法定义务,务必留居于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内,不得擅自离境。2.被监管人需要根据规定,定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例行汇报,具体时间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全天候或每周固定一日。3.被监管人不得与特定人士进行私下接触,亦不可参与任何可能干扰案件公正审判的相关活动。4.公安机关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进行严密监督及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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