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不允许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条件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普遍认为不适宜进行取保候审,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况:首先,若所涉罪行较为恶劣且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者;其次,倘若该嫌疑人或被告有较大逃逸风险,或极有可能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再者,若是存在可能销毁、篡改关键证据,干扰目击证人提供证言或与同案犯串通口供等行为倾向者;最后,如有其他任何不利于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