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逮捕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各级法院拥有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的司法保障措施的权力。具体来说,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在未实际监禁嫌疑人或被告人体制内,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参与庭审过程的特殊司法手段。法院在考虑案情以及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身所呈现的社会危害风险等级等诸多要素后,方才有权作出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裁定。若法院判定无需将嫌疑人或被告人拘押于看守所之内,同时又能确保其在诉讼程序中的配合与参与,那么便有可能采纳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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