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主动退赃款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享受取保候审这一善意措施期间,涉案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责任主动退回被非法侵占的财产。此举于案件本身的解决以及量刑裁决或许会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展示了其深刻的悔过之心。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严格遵守相关义务,其中包括随时接受传唤、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他人作伪证等。主动退赃无疑可视作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的积极举措,与法律所倡导的精神相契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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