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进拘留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举措,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得以在无需收押于拘留场所的情况下积极参与诉讼过程。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者其人身自由并不受显著限制。 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其中便包含了将其重新收押至拘留场所。因此,在正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内并不会被送入拘留场所,除非存在特殊且必要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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