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批捕是不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批准逮捕并非与取保候审有着同样的意义。不批准逮捕普遍来说是指,检察院经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之后,认为此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必要进行逮捕,可能是由于证据不足、情节较轻或者存在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然而,取保候审则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允许犯罪嫌疑人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证人之后,可以在家中等候法院的审判。尽管这两种方式都旨在避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但是它们所涉及的法律性质以及做出决定的机构却是完全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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