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收监去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特定因素,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部门有权决定将其重新收回监管场所。而所谓“重新收回”,实质上就是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重新关押在法定看守所,以期等待最终裁决或执行相应的处罚。
此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倘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诸如实施新的犯罪行为、逃避侦查或审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况,则可依法对其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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