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点可以取保候审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刑事诉讼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便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首先,若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便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其次,若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经审查认为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其也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生病严重,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同样经审查认为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其亦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此时其同样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