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送哪里去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提请解除羁押状态的申请文件,通常应当提交至依法行使刑事拘留或逮捕权力的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部门。之所以会如此,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下,上述三大司法机关均拥有独立的裁量权,可以决定是否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因此,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必须根据案件的管辖权限,向对应的司法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同时还应随附上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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