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起诉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信用卡诈骗罪起诉条件都有什么 在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诉讼条件时,通常会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因素:首先,持有人是否存在利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采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身份证明来获取信用卡; 其次,持有人是否对早已失效或已被取消的信用卡进行了使用; 再次,持有人是否有过未经授权就擅自盗用其他人员的信用卡行为; 最后,持有人是否有故意透支拒不还款的不当行为。 其中,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将透支欠款占为己有为目的,超出了相关规定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已经经过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后超过了三个月的时间仍然未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入狱后还需要还款吗 1.一旦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拖欠的债务仍需如数偿还,刑责丝毫不应抵消或减轻民事责任。无论是被判处何种形式的惩罚,被欠债者均有权要求欠债者归还相应款项。哪怕当事人在生命即将终结之时,也可能需要出售其剩余的资产来偿付其生前留下的债务。 2.法律明确指出,凡存在如下任一情况,有实施信用卡欺诈活动、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拘役等较轻的刑罚,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若涉及到更为严重的事项,例如罪行巨大或具备其他特殊情节的,将面临五年以上直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然而,若涉及的情节极为严重,有可能触及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还要面临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或没收财产。此类犯罪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在受到发卡银行的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至于偷窃信用卡并加以利用的行为,则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确定适当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诈骗立案金额标准是多少钱一年 按照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信用卡诈骗罪的涉案资金额度在原则上要求必须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方可进行正式立案处理。然而值得我们加以关注的是,针对恶意透支性质的信用卡诈骗事件,其所设定的立案资金界定标准略有差异。具体来说,当恶意透支的金额介于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时,应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当该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并未达到五百万元之际,则应参照更高标准将其视作“数额巨大”;若该金额攀升至人民币五百万元及以上,那么对应的犯罪情形便可归类于“数额特别巨大”范畴了。在实际判断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时,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同时予以考量,例如诈骗手法的复杂程度、持卡人的还款意愿以及其相应的行为表现等等。 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诉讼条件包括:是否用伪造或非法获取的卡,是否用失效或取消的卡,是否盗用他人卡,是否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占有为目的超规定额度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催收超三个月未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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