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院可以签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常见之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通常在侦查或是审查起诉两个关键环节上,有权利做出这一决定的主要机构包括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而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尽管由法院主持并主导案件审理工作,但他们并不直接签发取保候审批准书。然而,被告人亦或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辩护律师均有权提出申请以获取相关权力。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审判这个至关重要的阶段,法院很可能依然选择延续此前为被告人所制定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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