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肝病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患有肝脏疾病的犯罪嫌疑者或被告能否被批准取保候审,主要需要依据他们的病情是否严重干扰了审判程序的正常运行,以及他们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这两个因素来综合判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拘留或者独立执行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员及被告;或者是那些患有严重疾病、自理能力受限,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员及被告等,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那么这些人就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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