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做代理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之过程中,被批准的取保候审者享有指派律师作为其代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无论是处于逮捕羁押状态还是已经释放出狱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利自行选择委托辩护人。因此,即便在取保候审期间,他们仍然可以自由选择聘用律师为自己处理相关法律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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