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律所盖章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许多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并不必然需要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身或者他们的亲属选择由律师代为进行相关事宜,那么律师的亲笔签字便足以证明其法律观点和建议。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并加盖公章,以便提高其公信力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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