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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没收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未能遵循法定法规,诸如不能严格遵守各项保障措施,刻意躲避或规避侦查以及审判,乃至干扰法律程序及诉讼活动的正常推进,那么司法部门依法享有撤销取保候审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的权利。相关的没收裁定通常由法院做出,并且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目的,在于保证刑事案件进程的有条不紊,同时也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与捍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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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