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精神疾病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身患重症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只要确保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产生社会安全隐患,即可执行取保候审。若精神病病症已达到严重状态并且满足前述条件,亦可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是否能获得批准实行取保候审仍需结合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依法作出的判断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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