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要亲笔签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保证人为防止被保证人违法犯罪做出承诺,有责任监督被保证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此过程中,如若发现被保证人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保证人应以书面形式立即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然而,此项条款并未明确指出取保候审是否需由保证人亲自签署。尽管如此,为了确保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得以明确记载及执行,实践中往往会要求保证人亲笔签字,以示其承诺与责任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