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在特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限制。
然而,此款法规并未明确阐述在犯人已被逮捕之后是否还能予以取保候审。一般而言,逮捕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手段,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定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存在,有可能会承受较高程度的刑事惩罚。实际上,若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前述法规中的(一)至(四)项条件之一,并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产生,从理论角度来看,他们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然而,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需由办案机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裁定。因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被逮捕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必须视具体案件情况与办案机构的判断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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