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小伙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要求,倘若相关人员具备该法令中所列任一情况,皆可申请被取保候审。详细而言,若此人涉嫌可能受到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其附加惩罚,或者可能会遭到长期徒刑处罚且经评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或者其处于身体患有重病、无法自行料理生活之事态,或者是当其正怀孕或在哺乳期之内,且评估此举并无社会安全隐患之时,抑或是其关押期已至,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显得必要时,则符合此类条件者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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