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起诉还要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方面,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意味着其认为缺乏充足证据或者理由采取进一步的司法程序。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通常不必再继续履行取保候审的义务。
然而,若案件被退回到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抑或是出现了其他特殊状况,那么仍然有可能需要执行取保候审。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办理取保候审则需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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