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律师去报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以个人名义或者寻求律师以及其他辩护人代理的方式来申请取保候审。
此外,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还可全权代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向相关机构完成相关手续,如递交申请书、担保等工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一定需要律师亲自前去进行报到。事实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自身及其合法代表人(如父母、配偶)、近亲,甚至辩护人都有权利直接向相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无论是由律师还是其他辩护人代为办理,抑或是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及其合法代表人、近亲自行办理,都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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